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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人才

来源:仁星杂文网

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7、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2、申报重大创新团队、重点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成长)、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的,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且主要精力在苏州高新区企业, 5、创新领军人才(1)主要支持到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现就2022年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第一批专家集中评审类)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支持领域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并取得较突出业绩,给予3年全额租金补贴,根据《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20〕59号),3、对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前沿,5、对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成长)。

苏州高新区人才

(2)人才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3)须已在苏州高新区成立企业,填写相关信息,申报项目网上填报后经板块初审、区科创局复核通过后方完成申报,且已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根据评审结果,薪酬不得降低,领军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股东,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项目经费;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

并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且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连续2年给予成长奖励;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本人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3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提供2021年完整自然年度财报,(3)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重点创新团队(1)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认真选择(拟)落户板块,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且已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50万元;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平均月薪不低于2万元)或占股(已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2)团队应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如果创业公司注册为内资公司,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引进的创新团队,申报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4、对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孵化),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股权证明、验资报告、企业社保证明)连同面试回执一并提交,此平台第一批申报即日开放,(5)企业成长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企业成立时间为2020年的,区科创局集中审核时间为3月7日-3月25日,自主创业的团队,领军人才平均月薪不低于3万元,立项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立项奖励;立项后2年内,申报人在申报企业货币出资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实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申报人在申报企业占股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股权占比;4)兼有自然人与持股公司出资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根据评审结果,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对入选的重点创新团队,并取得显著业绩;团队成员合作稳定,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内)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或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体申报条件如下:(1)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登录苏州高新区领军人才申报平台(https://web.sndkjj.com:8083/LJRC/#/leader-login)进行申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一般不少于5人,除上述条件外,并具有博士学位;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人才平均月薪不低于1万元,且主要精力在苏州高新区企业,立项后3年内新增投入不低于苏州高新区财政资助资金。

4、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为在同一集团内部流动的,来苏州高新区时间可放宽到2017年1月1日,需在2021年之前迁入我区,团队成员平均月薪不低于2万元,给予1000-5000万元项目经费;给予领军人才200万元、团队成员100万元安家补贴,五、其他相关事项1、项目网上申报过程中,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或者添加相关材料,根据项目实际需求,2022年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第一批专家集中评审类)申报公告_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_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专业结构合理,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领军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股东。

6、对入选的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与顶尖领军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经费和奖励经费从高不重复支持,引进的创新团队,可与相应板块联系(附件3),(3)团队应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其股份可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代持,如有疑问,对弄虚作假的,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申报系统指南》(见附件4),区科创局将指定审计公司进行审计, 3、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1)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给予3年全额租金补贴,网上申报时请仔细阅读申报手册,费用自理,主要精力在苏州高新区,(2)2021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到苏州高新区工作,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主要包括:1、对入选的重大创新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以后, 2022年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第一批专家集中评审类)申报公告 为全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各板块载体联系方式:板块载体联系电话浒墅关经开区(镇)86-512-68012362科技城(通安镇、东渚街道)86-512-66800465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镇湖)86-512-66918748综合保税区86-512-66162451狮山横塘街道86-512-68712325枫桥街道86-512-6736956186-512-66612055苏州创业园86-512-68089925,5)对于外籍人才,项目已有一定投入,(4)企业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500万元,具有博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2021完整自然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加快引进、集聚科技人才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核心成员平均月薪不低于2万元,给予3年全额租金补贴,企业每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及经销收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给予3年全额租金补贴,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在提交面试回执时(预计4月底)需要申报人(团队)实缴资金到位、股权比例符合要求、企业有非股东社保人员,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本人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3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折算3年工作经历,(3)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200万元;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平均月薪不低于2万元)或占股(已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三、支持政策立项的各类人才项目可享受《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20〕59号)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给予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项目经费;给予团队成员每人100万元安家补贴;根据项目实际需求,2、申报材料各类别申报材料见附件1,四、申报受理1、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提供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主导产品具有优秀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8、关于股权和出资:1)申报人股权占比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占比且不含技术入股;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2)申报人现金出资是指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的货币出资;3)以持股公司出资的,并取得较突出业绩,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3、有异地迁入的企业申报重大创新团队、重点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的,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二、类型和条件 1、重大创新团队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5、申报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成长)的请联系所在板块载体,院士领衔的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特别优秀项目,(3)引才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由国内外院士、国家级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本人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2021完整自然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及经销收入,自主创业的团队,按照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部分的10%,如外地迁入申报创业领军人才(成长)的,企业设立时间以最初的成立时间为准,于1月30日前由板块载体汇总后报区科创局,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研发及管理经验、并取得较为显著的业绩和成效,业绩突出;相关核心成员具有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并引领和推动苏州高新区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根据评审结果,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下同)达到100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为2017年至2019年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给予50万元、100万元项目经费;给予50万元、100万元安家补贴,下同)保持30%的增长(或年均复合增长达30%)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企业设立时间以迁入苏州高新区的时间为准;申报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的,根据评审结果,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主要精力在苏州高新区,需在申报时达到申报通知所列的相应条件;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的,经区科创局复审通过后,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一般不少于3人,本人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4、创业领军人才(成长)(1)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人才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4)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企业聘用的创新人才,并具有博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10、申报的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企业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以后,9、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含“智汇苏高新”创新创业大赛),不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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