膑刑,古代刑罚之一,指是在犯罪者的膝盖上面以锤子敲打,致使关节错位,骨折等发生在膝盖处。膑刑通常用于重大犯罪如盗窃、伪造等,也有时用于拷问嫌犯。一次膑刑,在刑罚的执行者敲打的力度、频率与以往犯罪者的身体状况,都会影响罪犯受到的伤害程度。實行膑刑在古代被視為一種極刑,因为被施刑者難以承受痛苦和骨折的痛苦產生後遺症。
上古时期,膑刑是被视为一种极刑,而且历代皆有使用,明清时期还有“皇家专用暴力大夹棒”进行膝盖骨碎裂的刑罚。直到清朝,膑刑仍是法律中的刑罚之一,但在嘉庆年间已不再实行。
在现代中国,因膑刑所造成的后遗症,中国对刑罚进行了很大程度上的限制,膑刑已经被完全淘汰。中国现行的刑法中,只有轻微伤害刑、殴打行为刑、殴打致死罪等罪行与此相关。
虽然膑刑已经不再实行,但它的存在使我们反思现代刑法体系下,刑罚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以寻找更多更好的方式,来代替刑罚,帮助对犯罪者一种更好的改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