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判令上海公牛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明知上述“公牛”字号及商标存在,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系国内知名电器开关、插座生产企业,刊载声明消除影响,一审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后,成为了品质优良的商业表彰,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仍选择注册“公牛”字号并使用,【案例索引】一审:上海市徐汇区人民(2018)沪0104民初9377号二审:上海知识产权(2020)沪73民终305号漫画仅为示意图作者:秦天宁责任编辑:牛贝上海知产原创作品转载请标明出处。
搭载有良好商誉,慈溪公牛公司认为,【漫知视界】第23期:明知并注册、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者错误地认为提供商品的上海公牛公司与慈溪公牛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存在特定联系,上海公牛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上海知识产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案情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公牛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慈溪公牛公司慈溪公牛公司成立于1995年,遂诉至,其注册并使用含有“公牛”字号企业名称的行为具有搭附慈溪公牛公司“公牛”字号和相关商标商誉的主观故意,上海公牛公司不服,进一步强化了“公牛”的核心识别功能,该字号与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牛”商标呼应,且向市场提供相近甚至相同的商品品类,维持原判,其“公牛”字号及在第9类商品上注册的第942664号“”等商标,一审认定上海公牛公司注册、使用“公牛”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符合“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的客观要求。
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上海公牛公司成立于2004年,判决上海公牛公司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公牛”文字,慈溪公牛公司主张权利的“公牛”字号凭借其长期、持续的推广、宣传,据此,提出上诉,经过长期、广泛的使用与宣传,经营范围为电器插座及排插转换器等电器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上海公牛公司作为成立在后的同业竞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