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指当债务人拒不支付其到期债务或没有按期处理合同义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的对债务人的一种担保权利,即在债务人还清欠款之前,将其财产留置于债权人的控制下并设立留置权。 留置人有权拒绝债务人对其留置的物品提出提货请求,直至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为止。留置权属于担保权利,既然是担保权利,那么当然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 留置权是在法律制度下存在的,留置人如要行使留置权,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去进行,一旦程序不当,当事人的留置权会受到影响和损害。
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当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信誉危害、拖延或者逃匿,或者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被轻易转移销毁,致使债权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债权人有权提出留置请求。”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73条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其拥有的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有关组织或者个人申请留置。
留置是什么意思?了解一下!
跟我们生活的非常接近,或者说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公务员。在每个政府机构跟机关部门,都能看到公务员这个职称。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公务员拥有留置这个手段,那么留置是什么意思呢?
留置在我国是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和案件初查阶段时,为了其调查需要而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所拥有的物品、文书、简报和其他相关情况进行扣押或者冻结的一种措施。简单地说,就是公安机关对可疑物品或者是相关证据进行扣押或者是冻结,是一种很重要的指控措施。
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需留置的物品所有人不在,那么这个物品也会被直接在现场封盖封存起来,等待所有人回来之后再进行登记和封存。而且,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如果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尽快进行留置物品的登记和查缉,避免过期的结果。
留置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措施,需要在法律的规定下依法进行,而且对于公安机关的人员来说,留置措施是一种很严厉的表现方法,也需要依据案情的转变而进行应变。
留置是什么意思?详细解答一下
近年来,留置一词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所谓留置,其实是措施之一。所谓的留置,就是指公安机关为了依法完成涉案物品的安全保管,对嫌疑人及其有关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通俗的说,就是把对案件有关的人暂时拦下来,以便调查取证。
留置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销毁证据,而采取的一种必要手段,所以通过本措施留置的人员,必须在依法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依法审查的决定被撤销时解除留置。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采取留置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权。
总之,留置作为一种必要手段,需要在保障人权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更加科学、公正地运用这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