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在中国古代传统中是一种受重义理观念驱使,为了表达官员“为公为民”的思想和作风的台式制度。
引咎辞职并不是败北、认输的表现,而是为了维护公众对于政治权利的信任以及受到民意的敬意,在地位显赫的官员面对自己的成败得失时,毅然决然地将错就错、该下台就下台,才是真正的大智慧。
引咎辞职多在发生重大事件后,因自身管理不善或者责任不到位而发生,为的就是在严明责任和清明官场的现代社会保持“为民想、为民办、为民净”的高尚品格与清风常吹。
引咎辞职已经成为触摸中国官场制度的一种手段,通过辞职这个方式,中国高官们能够向全国人民表示自己对其工作的热爱以及对民众的责任心。引咎辞职的背后,是官员的一种远见卓识、英明决策,也是中国政坛上展现着一种为公为民的高度责任心。
引咎辞职,是一种社会责任的担当和官员职业的追求。只有官员以身作则,自律自省,遇事不逃避,始终用公心办事,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放在首位,社会才能建立起人们尊重、信任、认同的政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