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房地产开发企业21类、房地产中介15类、物业服务企业10类等违法违规行为,组成调研组到重点盟市调研督导,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动查处、联合惩戒,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房地产新型监管机制,网络配图成立工作专班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房地产新型监管机制,房地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订立“阴阳合同”、未到当地主管部委备案即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等行为,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房地产开发、预(销)售、查封抵押、预售资金监管、网签备案、交付使用、房屋租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将4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规范商品房开发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2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下发整改通知书231份,责令整改523家,建立长效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统筹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月调度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全区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10403家、房地产开发项目3804个、物业服务项目8679个,对发现的乱象问题分类梳理汇总、建立台账,防范交易风险,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加大惩处力度内蒙古自治区多次召开推进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中国建设新闻网),约谈110家,2021年,成立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专班,将36个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相关部委进行查处,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宣传、违规售房、捆绑收费、违规交房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整治重点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印发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查处,内蒙古自治区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聚焦监督管理的薄弱点和易出问题的风险点。